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号)。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走势等情况,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28元/股(含),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60号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963,800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013号公告)。

2025年9月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3,089,9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8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1,996,173.1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股份回购工作,上述股份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并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股份事项。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号),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的回购股份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公司原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风投资”)之一致行动人东捷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2.9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85.9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满足资产管理及投资需求。若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已于2024年9月24日实施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055号公告)。

2、公司原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于2025年1月21日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且双方于2025年3月19日签署了《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拟由香港东风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374,884,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转让给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尚”),另将其持有的公司185,567,58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9.90%)转让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智威”)。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6月9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公司控股股东由香港东风投资变更为衢州智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05号、临2025-014号、临2025-034号公告)。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的回购股份期间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股份注销安排

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54号公告)。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3,089,904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

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的股份数量为公司披露《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时依据的2025年2月10日的总股本。

2、上表中“本次拟注销后”的股份数量为截至2025年9月18日总股本扣除拟注销的股份数。由于公司发行的“”(证券代码:113030)尚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因“东风转债”实施转股而持续发生变化,公司股本结构的具体变动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由29.87%增加至30.08%,被动触及1%、5%的整数倍。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

1、上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2、上表中“变动前持股比例”系以2025年9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依据、上表中“变动后持股比例”系以2025年9月18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拟注销的13,089,904股为依据。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衢州智尚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智威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29.87%被动增加至30.0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由于公司发行的“东风转债”(证券代码:113030)尚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可能因“东风转债”实施转股而持续发生变化,公司股本结构的具体变动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3,089,904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及时办理股份注销业务及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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