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600624)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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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3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8月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2025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5]29 号)。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经查明,复旦复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局认为,复旦复华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复旦复华收到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复旦复华:于2020年4月25日-2024年8月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索赔、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索赔、索赔、天神娱乐索赔、索赔、索赔、索赔、延安必康索赔、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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