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临2025-083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上海豫光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249.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和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二)上海豫光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豫光提供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实际为上海豫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249.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上述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1836646L
3、成立时间:2014年1月28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K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7、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749,848,407.56元,负债总额483,035,985.60元,净资产266,812,421.96元,资产负债率64.42%;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48,202,635.93元,净利润37,070,040.65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1,245,449,507.16元,负债总额 961,349,078.26元,净资产284,100,428.90元,资产负债率77.19%;2025年1-6月利润总额25,028,862.93元,净利润 17,708,486.76元(上述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为上海豫光提供担保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3、债务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国内信用证开证,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 陆仟万元整(小写金额) 60,000,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自2025年9月23 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
5、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6、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豫光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9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4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20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2025-084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及控股股东更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济源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
●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次无偿划转及控股股东更名的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于 2025年9月22日收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济源国资局”)出具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通知》(济管国资[2025]6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济源示范区区管国企深化改革和产业化转型总体方案》规定,决定将济源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运营集团”)持有的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济源国资局,并将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河南豫光集团有限公司”,由济源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豫光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国资局。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无偿划转前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本次无偿划转前,资本运营集团通过豫光集团间接持有豫光金铅322,799,737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9.61%。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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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无偿划转后,资本运营集团不再直接持有豫光集团及间接持有豫光金铅股份;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豫光金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豫光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国资局。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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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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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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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无偿划 转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无偿划转及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9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