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奶爸”育儿假沦为纸面权利


2021年8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此后,全国大部分省份陆续据此出台地方性法规,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15天不等的育儿假。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友反映“有假难休”,一些单位对男职工休育儿假的接受度较低,有的企业甚至将休假按旷工处理,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打折扣的“奶爸”育儿假,症结点就在于解不开“谁来承担劳动成本”这个疙瘩,同时,法律条款模糊性也给制度执行留了漏洞。此种现象不仅侵犯了男职工的合法假期权益,也影响到公众的生育意愿,不利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让“奶爸”育儿假切实转化为现实红利,时不我待。一方面,建立完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将育儿假薪酬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统筹范围,促成政府、企业与个人三方分担模式,同时对小微企业实施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通过立法明确将育儿假执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劳动监察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违规企业实施税收加计扣除限制、招投标资质扣减等惩戒,共同营造支持家庭养育、促进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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