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暑假,检察官教我“与人相处、为民解忧”


在大一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上,老师讲到建设法治中国就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那时,我就在思考: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的内涵是什么?

大一结束,一年的学习生活让我对专业有了初步的认识,也让我有点儿迷茫:上课、刷网课、拼绩点、卷“综测”……每天仿佛都很忙,可我真的在专业上入门了吗?未来我到底要干啥、能干啥?大一学年的暑假,我决定去实习,体验一份与专业相关的职业。

分析了自身性格和专业水平后,我萌生了去老家检察院或法院实习的想法。方向想好了,可这实习去哪里找呢?我突然想起,入学时担任班导生的学长曾介绍,寒暑假可以报名参加大学生“返家乡”“逐梦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项目,这些项目离家近、岗位多、可选择性大。

于是,从5月底开始,我便在手机小程序和App上刷这两类实践项目在老家的岗位。6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我惊喜地发现新发布的岗位中,有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暑期实习生岗位,但只招收2名。

我根据岗位要求完善了自己的简历,并在网上进行了投递,又担心选不上,便鼓起勇气打电话,向负责人介绍了自己的基本情况。6月下旬,我接到了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我按时报到。

这段实习节奏并不快,我主要的工作是检查文书、扫描卷宗、旁听庭审、普法宣讲等。我现在还记得,当时全程旁听了一场审理聋哑人盗窃案的“无声”庭审,种种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的措施,消除了诉讼障碍,切实保障了聋哑被告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实现程序的公平正义,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的人文关怀。基层法检工作人员用实际行动让我看到:要用法治与爱,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相比于去律所等更重视实务经验的机构,基层的实习只是做一些基础性工作,却让我理解了基层法检人员肩上的责任。

与实习单位检察官、检察长的交流,也让我明晰了国家对新一代基层检察官的要求,对未来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我没有指定的带教老师,但实习中每一位检察官都是我的老师,他们教会我与人相处、为民解忧的“真经”。

实习到底有没有用?我记得大二下学期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时带教老师的一段话:“短期实习不用要求自己一定要学到什么,更多的是去了解和认识公检法的工作内容,便于做好以后的职业规划。”

(作者系西南石油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