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净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在检察机关的具体体现,通过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可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挖掘数字检察的驱动力,赋能高质效办案。
微观层面:数字检察赋能个案高质效办理
数字检察是数字时代对检察工作的全方位革新,不仅涵盖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还包括借助科技推动检察办案智能化、业务管理科学化等多个层面。个案办理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内容,已在诸多方面依托数字动能实现了更高的质效。
以数字化办案指引规范个案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个案办理流程复杂,通常涵盖讯问、阅卷等数十个办案环节,规范每一个办案环节,既是基本要求,更是核心目标。上海市检察院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个案全景地图,从检察官办案需求出发,构建起一套严谨且全面的办案指引体系。该体系依据案件类型梳理法定流程,从受理到归档全程规范引导办案程序。同时,以时间轴明确讯问、阅卷等行为的先后顺序及实施标准。此外,该地图还实时跟踪案件流程节点、推送相关法律条文、提醒办理期限,并按权力清单界定审批权限,多维度保障案件依法规范高效办理。通过积极应用数字化办案系统,检察人员能够逐步养成规范的办案习惯,将高质效办案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积累出司法的整体公正,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以数字化项目解放人力提升办案质效。依法依规行使司法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与公信力的基石。在传统办案模式中,诸如法律文书送达这类程序性工作,流程烦琐、工作量大,常常耗费检察人员的大量时间与精力,使其难以全身心投入到案件核心事项的审查与判断中。自数字检察改革全面推进以来,上海市检察院研发的一系列数字化项目,显著提高了办案质效。例如,传统的文书送达往往要经历与相关人员联系、当面签收或邮寄等流程,通过电子送达项目,检察人员只需在办案系统内完成文书的制发和推送即能实现文书送达的全流程数字化。因此,数字化项目可进一步把检察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能够深入钻研案件细节,更好地通过案件办理彰显法律背后的价值导向,坚持“三个善于”,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数字化办案辅助模型实现案件高效办理。检察机关通过挖掘和应用大数据开展诉讼活动,以大数据分析研判辅助精准作出司法决策,为提升办案质效提供全新路径。特别是对于盗窃等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对简单的案件,检察人员通过积极应用上海市检察院开发的数字化办案模型辅之以人工校验,在以下方面显著提升了办案质效:一是数据的采集从检察官手动填录案卡转为模型自动提取并回填。二是模型在读取本案行为人量刑情节的基础上,基于历史数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快速提出案件审查结果和量刑建议,在精准化量刑、统一司法尺度方面发挥“智慧外脑”的作用。三是模型可自动比对“三书”主要要素,提示检察人员可能存在的监督要点,为法律监督工作赋能提效。
中观层面:数字检察赋能类案高质效监督
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检察机关通过收集、运用大数据,从法律监督的广度、深度和社会治理效能三个维度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横向扩展。不同机构之间、同一机构不同地域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犯罪或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等行为。对此类利用信息壁垒的违法行为,传统个案审查、人工筛查的办案方式耗时长且覆盖不全面,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可通过整合不同主体的相关数据,快速、全量筛查出违法行为。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借助“违法领取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模型”一次性筛查出辖区内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人员数十人,显著提升了法律监督效能。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法律监督纵向深入。数字时代的新类型犯罪隐蔽性更强,依靠传统侦查手段难以发现,而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能够深挖犯罪线索,实现对犯罪的深层次、全链条打击。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在办理利用“口令红包”转移违法所得案件后,提炼行为特征作为风险识别规则,构建“非银行支付机构非法资金转移风险识别法律监督模型”。目前,该模型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交易作为分析对象,精准筛查犯罪行为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核实后,已起诉犯罪行为人100余名,涉及异常资金流水1000余万元,追赃200余万元。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法律监督属性要求检察工作对深层次制度体系问题形成治理效能,推动相关领域建章立制,进而形成具有长效性的系统治理。一方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系统性、深层次的类案监督,可以深入发现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风险隐患和堵点问题,针对该类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高质效社会治理。另一方面,可以探索搭建与行政监管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不同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利用模型思维,实时监测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更好践行“治未病”的法治要求,从源头上筑牢社会治理防线。
宏观层面:数字检察赋能“三个管理”
应勇检察长强调,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作为检察工作数字化、智能化的全面革新,如何赋能“三个管理”是数字检察的“必答题”。
数字检察赋能业务管理。业务管理主要是围绕检察业务进行的宏观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等检察业务的趋势、规律、特点进行研究。传统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主要是通过人工方式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系统中提取,数据体量巨大、难以有效利用。在检察管理数字化进展方面,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应用的“数据驾驶舱”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实时的、在业务系统中自动抓取的、可视化的业务概览和业务分析,随时掌握本院案件总量、结构比、个罪占比等统计数据,为及时发现检察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未来,可以探索业务数据分析定制化、评价标准解析可视化以及系统自动生成业务管理分析报告,将本院的业务情况对标检察工作最新要求、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进行对标分析,辅助科学决策,推动检察业务管理向精细化、智能化持续迈进。
数字检察赋能案件管理。案件管理是围绕案件办理进行的管理,侧重于对案件的分配、流程、实体等进行全方位管理。上海市检察机关目前应用的“案件全过程在线管理系统”具有风险预警功能,可自动向检察人员推送集数据、程序、实体于一体的办案规范,若办案过程中出现潜在问题,系统会及时发出提示,助力办案人员规避风险,提升办案质量。通过业务和数据双向互通,监管流程、监管规则、监管文书、监管报告和统计报表得以统一,形成实体、程序、数据的融合监管,为案件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智支撑。
数字检察赋能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围绕案件质量进行的管理,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可以智能辅助办案模型为参考,探索设计智能辅助评查模型,运用数字化手段完成评查基础性、浅层次工作,如数据初步筛选、程序合规性的初步核验等。对于案件实体问题,则由人工进行深度评查,以解决“办案人多,评查人少”的实践问题,更好落实“每案必检”的工作要求。同时,可以探索将流程监控对象、质量评查问题对象等多项数据相结合,自动生成检察官画像,辅助领导层面进行人员调度、嘉奖鼓励、诫勉教育。对于确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作者分别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